将本站设为首页
收藏新乡村

新乡村

首页 书架
字:
背景色: 关灯 护眼
首页 > 300亿影帝再出发 > 第26章:失误让我更谨慎

第26章:失误让我更谨慎(1 / 2)

 第26章:失误让我更谨慎

十年前,年仅19岁的楚云霆离开家乡,只身一人来到A市,很快就凭借优越的外形条件,成为了模特公司的一名签约模特。

这是他的第一份工作,他很珍惜,做得尽心尽力,但是并不开心。不到半年时间,他便以个人发展为由,与公司和平解约了。

后采的时候,PD问他:“你很少对外提起那段短暂的模特生涯,据我们所知,其实你发展得挺好的,为什么要对蕾蕾说走不好T台呢?”

“只能说还行,但是做不到顶尖。”

“为什么这么说?你只干了不到半年时间,就已经超过90%的人了,再过个一年半载,说不定就超过100%的人,成为第一人了!”

“我有自知之明,不管做多少年,能做到一线就已经很不错了。”

“最后一个问题,现在时间比较紧张,任务也比较重,你有没有后悔把时间浪费在开导别人身上?”

“不后悔,因为蕾蕾信任我,才会找我倾诉,她把我当哥哥,而她也是我的九妹,开导她是应该的,我只是做了一个哥哥该做的事情。”

25岁以前做事不考虑,25岁以后做事不后悔。这是楚云霆多年前在某次采访中总结出来的做事风格。

后采结束后,楚云霆回到房间,突然想起了19岁那年的故事。

高中毕业之后,几个好友为了各自的前程,纷纷离开了小镇,他当时很迷茫,心里隐隐约约有个当演员的梦,但对小镇人来说,当演员这个梦终究是太虚了,学一门谋生的技术是最重要的,也是最实际的。

哥哥考虑到他已经毕业了,正式步入社会了,必须学会谋生了,决定教他如何修理手机,将来一起经营家里的手机修理店,把生意做大。

父亲十分支持大儿子的想法,希望他跟哥哥学一门技术,以后有口饭吃,于是,他们征求他的意见,问他有什么想法,他也没什么想法,便接受了他们的建议,正式拜哥哥为师,成了一名手机修理店学徒。

他的悟性很高,学什么都快,但是一段时间后,他对这种枯燥无味的生活感到厌倦了,从心里不喜欢这些小零件,这样的工作,这样的生活,并不是他想要的和他想过的。

他心里还是喜欢站在舞台上,在不同的场景中扮演不同的角色,倾情演绎着专属于他们的爱恨情仇和悲欢离合;站在舞台之上时,那种浑身的舒坦与自在便油然而生了。

小镇很务实,没有公园,没有游乐场,没有电影院,没有文艺演出,没有艺术展览……因此,小镇人也很务实。在走出小镇之前,他从来没有想过自己有一天会成为演员。

而他与话剧结缘,始于初二那一年的暑假,邻居家的城市表哥来小镇玩,向他们科普了一个新事物:话剧社,一帮高一高二的学生,利用课余时间,排练节目、培养台风、锻炼口才、磨练演技,在每年的元旦晚会上,为学校贡献优质的话剧节目,获得了全校师生一致好评。

整个暑假,他几乎每天都和邻居表哥黏在一起,看着邻居表哥排练话剧,缠着邻居表哥教他唱念做打。邻居表哥懂的东西并不多,加上时间较短,只教了一些皮毛,连基本功都算不上,但他很满足,一个暑假下来,他已经深深迷上了话剧。

疯狂迷上话剧后,他像完全变了一个人似的,平时好玩好动的他,突然奇迹般地安静下来了,除了有时候带领篮球队出去打篮球外,几乎所有的课余时间都花在了话剧上。

他用平时积攒的零花钱买了很多话剧类书籍和影碟,一回家就关在屋子里学习,几乎已经达到了忘我的状态,长期下去,他的学业自然也受到了影响,父亲是个开明的好父亲,虽然同意他继续学习话剧,但也要求他必须处理好话剧与学业的关系,绝对不能耽误学业和高考。

高三第一个学期,他把话剧一事放在了一边,把大部分精力放在了复习功课上,成绩又慢慢地回升了,然而,他实在难以舍弃自己的演员梦想,高三第二个学期,他又情不自禁地再次沉浸到了话剧的世界里,甚至开始尝试写剧本,因此耽误了学业和高考,最后前途迷茫,不得不在手机修理店里当学徒。

当了一个多月的学徒之后,他决定去A市闯荡一番,于是,他告别父母和哥哥,背起简单的行囊,独自坐上了开往A市的大巴车,在大巴车上摇摇晃晃了一天一夜后,终于达到了目的地。

父亲有个好友在A市开杂货店,因此,他来到A市的第一站,便是父亲好友——吴叔叔——的“XX杂货店”。父亲将他交给好友,希望他在找到正式工作之前,老老实实在杂货店兼职打工,以维持生计。

他很清楚,父亲心里其实是这样想的,让他跟着吴叔叔学做生意,将来也在A市开个杂货店,或者做个其他什么老板,那就风光了。

或许是初来乍到的新鲜感,又或许是“寄人篱下”的奇怪心态,他表现得很勤快,每天早晨7点,他便自觉地打开店门,一进店,就开始打扫卫生,拿着扫帚这儿扫扫,那儿扫扫;然后拿着抹布,把柜台擦得干干净净的,柜台上面摆满了各种小物件,所以他得小心翼翼地擦。

上午8点到12点,是杂货店生意最忙的时段,12点到下午4点,顾客较少,但并不意味着员工可以闲下来,因为他们需要送货上门,还要整理货架上的商品。下午4点到6点也是生意高峰期,他住在杂货店里,一直要忙到晚上8点才结束。

送货绝对是个体力活,他每天得送十几二十趟,几天下来,手脚就像灌了铅一样,都不听他使唤了。

在杂货店兼职的两三个月里,他几乎没有出去逛过街,一有空就在房间里看话剧类的书籍和影碟,吴叔叔看出了他的勤奋与聪明才智后,便对他说:“像我这样开店是没有更大前途的,你应当努力融入这个城市,去创造属于自己的事业。”

热门推荐